恶意盗窃、损毁共享单车?彭某主动投案
2025-03-05 14:16:27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杨绍银 | 作者: | 点击量:7704         
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 郭莎莎)3月2日,益阳市公安局赫山分局龙光桥派出所快速破获一起盗窃案,犯罪嫌疑人彭某主动投案,现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。2月6日16时许,龙光桥派出所接哈啰共享单车代理运营人员杨先生报警,称其巡检时发现一台电动共享单车被丢弃在五龙坝村水渠中,电瓶不翼而飞。经评估,车辆损失价值达4400元。接警后,民警迅速赶赴现场,通过调取周边监控、长时间的走访排查,终于锁定嫌疑人彭某的身份。

在掌握关键证据后,民警主动联系嫌疑人亲属开展法治教育。2月28日,迫于法律威慑的彭某主动到派出所投案,如实供述了其因经济拮据,于2月初盗取共享单车电瓶并抛车入渠的犯罪事实。目前,彭某因涉嫌盗窃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,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。

赫警提示:共享单车作为城市绿色出行的重要载体,其运营秩序关乎群众切身利益。任何破坏、盗窃共享设施的行为均涉嫌违法犯罪!市民若发现类似情况,请立即拨打110报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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